苏师大工〔2014〕20号 关于评选2014年度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时间:2014-12-31浏览:161设置

 

各基层工会、各文体协会:

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和行政的大力支持下,我校各级工会组织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工会职能,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在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加强工会自身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学校又好又快发展。为了进一步推动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经研究决定,开展工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先进的类别

  1.优秀工会干部

  2.工会活动积极分子

  二、评选范围与名额比例

1. 优秀工会干部(专职工会干部;基层工会委员及以上;各文体协会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任职满一年以上,全校评选20名。

2.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入会在一年以上):按照会员人数5%的比例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工会干部 

1. 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2. 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较好的完成本职工作,遵纪守法。

3. 热心工会工作,熟悉工会业务,努力完成工会交办的任务,成绩显著。

4. 关心职工生活,积极反映教职工的呼声,为教职工说话办事。

5. 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乐于助人,顾全大局,有奉献精神,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6. 参加工会活动及工会工作会议出勤率高。

  (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

1. 思想素质高,组织观念强。

2. 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贡献较大。

3. 有较高的工作责任感,任劳任怨,为职工说话办事,在职工中有较高威信。

4. 是工会的好帮手,积极协助工会干部工作。

四、评选要求

1. 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使评选活动成为总结经验、学习先进、提高工会工作上水平的契机。

 2. 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自下而上组织评选,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 先进个人申报表,用A4纸打印。

 4.申报优秀工会干部的,需另附先进事迹材料一份,要实事求是,重点突出,既总结工作情况,又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5. 各基层工会于2015115日前将相关材料交学校工会。

  

  附:1优秀工会干部申报表.docx    

                 2工会先进个人推荐表.docx    

 

                                          江苏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4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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