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师大工〔2018〕14号 关于评选2018年度工会优秀个人的通知

时间:2018-12-12浏览:159设置

各基层工会、各文体协会:

一年来,我校各级工会组织、广大工会干部及全体会员,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工作亮点和品牌,扎实做好工会及服务教职工的各项工作。为了鼓励先进,推动工作,校工会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及优秀工会之友。现将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先进的类别及名额比例

1. 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15名,各基层工会、文体协会可推荐1名参加学校评选

2. 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基层工会按照会员人数5%的比例进行推荐。

3.优秀工会之友:评选10名在各基层单位处级干部中评选,每基层单位限报1人

、评选条件

(一)优秀工会工作者

1.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指导工作

2.热爱工会事业,钻研业务,工作积极主动,富于开拓创新精神,工作取得突出成绩

3.情系教工,乐于奉献,与职工群众打成一片,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真心实意为教职工办实事

4.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团结同志,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受到群众广泛拥护和称赞

5.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参加工会活动及工会工作会议出勤率高。

6.从事工会工作连续年以上;参评对象为:校工会委员、校工会经审会委员、校工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及委员、校工会专职干部及教工文体协会负责人。

(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1.思想素质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业务工作勤奋、有实效,作风平易近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服务水平好。积极主动参加工会各项活动,热心为大家服务,对工会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3.群众基础好。同事关系和谐融洽,支持工会工作,得到普遍认可。

4.入会二年以上的会员。

(三)优秀工会之

1.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指导工作;

2.重视、关心工会工作,支持工会履行职责,帮助工会排忧解难,为工会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3.有二级教代会工作要求的单位,建立基层教代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教职工大会),以教代会为主渠道推进院务公开。

4.涉及单位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决策能主动听取部门工会的意见和建议。

5.所在工会工作成绩突出,近年来曾被评为学校工会工作先进集体。

6.担任处级干部二年以上。

三、推荐评选办法

1.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使评选活动成为总结经验、学习先进、提高工会工作上水平的契机。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自下而上组织评选,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评选工作要根据条件和名额在会员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各基层工会委员会讨论确定推荐名单,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报校工会研究决定。

3.校工会根据近年来支持工会工作表现突出、起骨干作用的积极分子,可直接提出候选人建议人选。校工会直接建议候选人人选不占用各基层工会名额。

4.先进事迹材料要实事求是,重点突出,既总结工作情况,又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5. 各分工会于20191月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学校工会办公室。


附件:2018年度工会优秀个人申报表.doc



江苏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0一年十二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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