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师大工〔2020〕21 号 关于评选2020年度工会工作优秀个人的通知

时间:2020-12-23浏览:10设置

各基层工会、各文体协会

2020年,全校各级工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及学校二届一次“双代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优势、服务职工,在疫情防控、高水平大学建设、教书育人、管理服务等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更好地发挥教代会和工会在学校发展中的作用,校工会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决定在全校进行江苏师范大学工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先进个人的类别

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之友。

、评选范围与名额比例

优秀工会工作者:参评人员应为我校专兼职工会干部(指校工会工作人员;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各文体协会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全校评选15人(每基层工会、文体协会限报1人)。

 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各基层工会按照在职在编会员人数5%的比例评选。

优秀工会之友:在各基层单位处级干部中评选,全校评选10人(每基层工会限报1人,近两年已获评的不再进行推荐)。

、评选条件

)优秀工会工作者

1.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较好的完成本职工作,遵纪守法。

3. 热心工会工作,熟悉工会业务,努力完成工会交办的任务,成绩显著。

4.关心职工生活,积极反映教职工的呼声,为教职工说话办事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本单位教职工排忧解难

5.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乐于助人,顾全大局,有奉献精神,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6.参加工会活动及工会工作会议出勤率高。

7.担任工会干部在二年以上。

)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1.思想素质高,组织观念强。

    2.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贡献较大。

3.有较高的工作责任感,任劳任怨,为职工说话办事,在职工中有较高威信。

4.是工会的好帮手,积极协助工会干部工作。

5.来校工作并加入学校工会满二年。

)优秀工会之友

1.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指导工作;

2.重视、关心工会工作,支持工会履行职责,帮助工会排忧解难,为工会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3.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采取有效措施关心本单位工会会员日常生活与教学科研管理等,主动做好疫情期间的帮扶慰问工作。

4.重视本单位学校教代会代表作用发挥,积极参与提案征集等工作;有二级教代会工作要求的单位,建立基层教代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教职工大会),以教代会为主渠道推进院务公开。

5.涉及单位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决策,能主动听取部门工会的意见和建议。

6.所在工会工作成绩突出,近年来曾被评为学校工会工作先进集体。

7.担任处级干部二年以上。

、评选工作的方法,步骤及要求

1.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使评选活动成为总结经验、学习先进、提高工会工作上水平的契机。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自下而上组织评选,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评选工作要根据条件和名额在会员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各基层工会委员会讨论确定推荐名单,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报校工会研究决定。

3.校工会根据近年来支持工会工作表现突出、起骨干作用的积极分子,可直接提出候选人建议人选。校工会直接建议候选人人选不占用各基层工会名额。

4.近三年中受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年度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累计病事假一个月以上者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

5.先进事迹材料要实事求是,重点突出,既总结工作情况,又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6. 各基层工会于20211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学校工会办公室。

 附件1:江苏师范大学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表.docx

附件2:江苏师范大学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docx

附件3:江苏师范大学优秀工会之友申报表.docx

附件4:江苏师范大学工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doc



江苏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00年十二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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