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工会、各文体协会:
在2004-2005年度中,各院(系)、部门工会在校党组织的领导下,以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特别是教学评建工作,结合各院(系)、部门的实际,组织广大会员积极开展了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工会活动。为鼓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广大会员的积极性,为工会建设作贡献,推进学校事业的全面发展,校工会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先种类:
一、评先种类:
1、先进基层工会
2、先进文体协会
3、工会工作先进个人
二、评选范围与名额比例:
1、先进基层工会以院(系)、部门工会为单位,总指标控制在基层工会总数的1/3以内。
2、先进文体协会,由各协会根据评选条件申报,评委会根据事迹确定名额。
3、工会工作先进个人从基层工会的会员中按照7%的比例产生。
三、评选条件:
1、先进基层工会
(1)围绕学校及院系、部门工会的中心工作,加强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三育人”活动,努力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文化和业务素质,在推进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中发挥积极作用;
(2)主动协助党政大力推进二级教代会制度实施,积极推行院(系)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卓有成效;
(3)关心教职工的物质、精神和文化生活,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各种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教工之家”建设做出新成绩;
(3)关心教职工的物质、精神和文化生活,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各种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教工之家”建设做出新成绩;
(4)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推动工会工作的全面开展,在校教学评估及整改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5)院(系)、部门工会的同志团结协作好,积极向《徐州师大教工》投稿,及时反映和处理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2、先进文体协会
(1)组织健全,负责人热心积极工作,成员相互团结,协会有凝聚力;
(2)经常开展活动,在校内有较大影响;
(3)认真承办校工会组织的相关比赛。
3、工会工作先进个人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奉献精神,工作成绩突出。关心教职工、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深受教职工的信任和好评;
(3)积极参加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工作认真负责,热情主动。
四、评选方法、步骤、时间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奉献精神,工作成绩突出。关心教职工、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深受教职工的信任和好评;
(3)积极参加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工作认真负责,热情主动。
四、评选方法、步骤、时间
先进基层工会的评选,在各院(系)、部门工会总结工作的基础上,由教职工(会员)确定是否申报。若申报,对照条件写出书面申报材料,经单位党政审查后报校工会。
先进文体协会由各协会自行决定是否申报,申报的事迹材料直接报校工会。
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以院(系)、部门工会为单位,根据指标,经所在单位会员大会评选产生,并经所在院(系)或部门公示后,报校工会审批。
工会组织成立不满一年的,个人入会不到一年的,不参加本次先进评选;凡有重大责任事故等严重问题的单位、个人,不得评为工会先进。
校工会按照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进行评选、审核批准,如审核不合格,不再补报。
申报材料及先进个人评选结果,请于2006年1月5日前上报校工会。
附: 《2004----2005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工会先进个人申报表》、《工会先进集体申报表》。
徐州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二00五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