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时间:2009-03-24浏览:39设置

各基层工会:
      为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切实履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体现对特困教职工的关爱。根据市总工会通知要求,校工会决定: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在全校继续开展“奉献一片情、温暖教工心”的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各部门工会要在本单位党政的支持下,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关心、慰问广大教职工,尤其对特困教职工,要把党和学校的关怀及时送到教职工的心坎上,让所有教职工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新年。
      二、各院(系)、各部门工会要在摸底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将危重病号、家庭成员人均月生活费不足350元的、以及确有其它特殊困难的在岗教职工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了解清楚,确定重点慰问人选,并如实填写《徐州师范大学特殊困难教职工情况登记表》。
      三、各院(系)、各部门工会务必实事求是,从严把关。并请于1月5日前以书面报告形式连同《徐州师范大学特殊困难教职工情况登记表》报校工会。
      四、校工会将召开常委会,根据上述有关要求研究确定本次送温暖工作的对象,并上网公示后,在放寒假前发放一定的补助款,以示慰问。
    附:《徐州师范大学特殊困难教职工情况登记表》
 
徐州师范大学工会
                                                   2005、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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