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师大工〔2020〕4号 关于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会帮扶服务的通知

时间:2020-03-08浏览:10设置

各基层工会:

新冠肺炎疫情自爆发以来,对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都造成了很大影响,在党的领导下,一段时间以来,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防控效果。但是,受疫情影响,也给我校部分教职工的家庭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困难和压力,为了体现校工会对困难教职工的关心和爱护,帮助他们共度难关。根据上级工会组织的要求,结合当前的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困难教职工帮扶服务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帮扶服务活动的具体内容

(一)建立困难人员基本信息档案。

各单位要深入细致地了解本单位教职工的生活状况,准确掌握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家庭成员失去收入来源造成生活困难的在职教职工的基本情况;或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患重大疾病而造成家庭特殊困难的在职教职工。

(二)开展防疫一线职工专项慰问行动。

开展防疫一线教职工送温暖慰问和防疫一线教职工及家属生活关爱服务,持续对疫情救治、检测、防控一线职工及家属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温暖慰问活动;对我校教职工直系亲属参与援鄂医疗队的家庭进行全覆盖慰问。注重宣传激励,积极宣传发现防疫一线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优先推荐评选各类先进典型的评比。

(三)开展困难职工精准帮扶行动。

迅速开展困难救助、临时救助,对因感染新冠肺炎或受疫情影响致困的教职工家庭分类进行困难救助、临时救助,对市级以上建档困难教职工进行全覆盖走访慰问。有针对性开展个性化服务,全面深入了解困难教职工的生产生活困难,帮助解决口罩等防护用品等实际问题。

(四)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充分发挥校工会心理健康咨询热线作用,为教职工提供疫情相关心理支持服务,有效缓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给我校教职工造成的不良心理影响。组织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心理咨询教师给有需求的考生及家长提供“一对一”心理在线辅导。同时,通过工会微信公众号、工会网站等新媒体积极转发推送抗疫教职工心理健康读物,科普新型冠状病毒和心理知识,帮助教职工加强疫期生理和心理防护。

二、慰问方式

对在防疫一线教职工采取发放实物的形式进行慰问;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生活困难的教职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500-1000元的一次性现金资助,发放一次性口罩40个;有心理咨询需求的,根据教职工意愿为其本人及在读子女提供义务心理咨询。

三、工作程序

(一)请各基层工会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通知到教职工,由符合条件的教职工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并填写《江苏师范大学疫情期间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

(二)由申请人所在基层工会对困难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由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并盖党委印章。

(三)请各基层工会于2020320日前将电子申请表(扫描或拍照)发送到校工会邮箱:gonghui@jsnu.edu.cn,;待正式返校工作后将纸质申请表交到校工会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3536372(短号6372)。

(四)校工会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基层工会上报情况进行审核,并对审核通过的教职工组织开展慰问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工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关心关爱在防疫一线教职工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致困教职工的重要意义,不仅从日常生活上予以切实关心,还要在精神上给予特殊关爱,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以及工会组织的温暖送到每一位一线人员及家属的心坎上。

(二)精心组织,做好调查工作。各基层工会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详细调查本单位有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致困的教职工,准确了解特困教职工家庭的具体生活情况,严格掌握标准,做到不漏报、不虚报,使真正特困教职工得到帮扶。

(三)加强领导,完善工作程序。基层工会要在所在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以高度的责任感精心筹划,规范实施,加强宣传,确保送温暖慰问活动的顺利开展。各部门工会主席要亲自抓,严格执行困难教职工个人申请、基层工会调查摸底并提出初步意见、单位党组织审定的工作程序,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单位送温暖工作,让广大教职工深切感受到学校党政和工会组织关爱和温暖。

  

附件:江苏师范大学疫情期间困难补助申请表.docx

  

  

  

江苏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038


同栏目信息

热点信息

江苏师范大学工会版权所有 © 2007-2016 技术支持:信息网络中心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 邮政编码:221116  邮箱:gonghui@jsnu.edu.cn 苏ICP备-050071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