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为保障和促进教职工的身心健康,提升教职工生活品质,激发教职工工作热情和创造活力,根据市总工会有关通知精神,按照《江苏师范大学教职工疗休养实施办法》(苏师大工〔2025〕19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拟组织我校部分教职工进行2026年暑期疗休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疗休养推荐对象
疗休养对象为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含学校人事代理人员),且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或心脑血管疾病等,能独立进行休养活动者。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优先推荐:
(一)近五年荣获校级及以上奖励、先进称号的;
(二)为学校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工龄较长和临近退休的。
原则上向一线教职工倾斜,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暂不列入疗休养推荐人选。
二、名额分配
经市总工会批准,我校教职工疗休养名额不超过40名,包括各基层工会按在职在编(含学校人事代理)正式教职工(截止到5月31日)的1.5%下达年度疗休养计划。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疗休养时间
本次疗休养活动由江苏省工人徐州疗养院承办实施。今年的疗休养活动时间定在2026年7月20-25日。
四、疗休养地点
地点为十堰市武当山职工疗养院。
五、疗休养内容
教职工疗休养活动坚持“疗”“休”并重、“医”“养”结合,拓展思想政治引领、身心健康管理、提升教职工素质等疗休养服务内容。
(一)强化思想引领。组织参观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运史馆、先进企业和社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博物馆、纪念馆等,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引导教职工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二)促进身心健康。提供安静舒适的疗休养环境和营养健康的饮食,安排教职工开展智力拓展、心理健康训练、温泉疗养、文体活动等养生保健类项目,帮助教职工放松身心、促进健康。适当安排参观具有当地代表性的人文和自然景观。
(三)开展学习交流。把疗休养活动与激励先进相结合,鼓励向优秀教职工看齐。通过报告、讲座、咨询等形式帮助教职工拓展视野、提升素质。创造同行交流、短期培训等机会,促进教职工互相启发、共同提高。
六、经费报销
参加疗休养人员的疗休养费用由校工会财务列支。往返交通费等由其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凭据报销。往返交通费用可按照出差管理有关规定据实报销(不领取出差补贴)。在职人员参加疗休养按出勤对待。
七、工作要求
1.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向本单位党政领导汇报,依据各单位工作安排,合理选派参加疗休养教职工,并按规定时间上报。
2.各单位按要求优先考虑工作在一线的教职工。凡近五年内参加过学校和上级工会组织的疗休养活动的人员、或此前推荐后自动放弃参加疗休养人员原则上不再进行推荐。
3.如在疗休养期间发生突发或不可抗拒事件,校工会将视情况调整或取消行程。
4.各单位要做好参加人员的安全教育,强化组织观念,服从组织安排,严格遵守疗休养期间各项要求,不得携带家庭成员参加疗休养活动。
5.各单位于7月2日前将报名表(附件2)盖章后交工会办公室(静远楼1919室),同时将电子稿发送gonghui@jsnu.edu.cn。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83656098。
附件:1.2026年暑期疗休养名额分配表.docx
校工会
2026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