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目前,玉泉雅筑建设进展顺利。为落实玉泉雅筑小区的物业管理等相关事宜,切实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经校人才公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由各单位推荐产生临时业主委员会委员。具体通知如下:
一、临时业主委员会组成
拟定临时业主委员会委员17人左右,其中设立主任1人,副主任2—3人。
二、临时业主委员会工作职责
1. 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 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3. 设立物业维修基金的,负责该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4. 审定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
5. 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6. 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7.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三、临时业主委员会委员任职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 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 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5. 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6. 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四、临时业主委员会推荐产生的程序
1. 机关工会负责从所属机关各单位业主中推荐临时业主委员会委员人选2人;其他基层工会从所属各位业主中推荐临时业主委员会人选1人。
2. 校人才公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基层工会推荐的临时业主委员会人选情况,确定临时业主委员会委员组成名单。
3. 临时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主任、副主任。
五、工作要求
1. 请各基层工会于11月7日(周一)下午5∶00前将推荐名单送交校工会办公室(泉山校区静远楼1919室)
2. 请各基层工会务必重视玉泉雅筑临时业主委员会的推荐工作,为玉泉雅筑的管理打好基础。
附件:玉泉雅筑临时业主委员会委员推荐名单
校人才公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1日
附表:
玉泉雅筑临时业主委员会委员推荐名单
推荐单位(公章):
类别 | 姓名 | 所在单位 | 所在楼号 | 联系电话 |
委员 | | | | |
委员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