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师大工〔2021〕21号 关于开展2022年元旦春节期前送温暖慰问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12-15浏览:10设置

各基层工会:

元旦、春节“双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和理念,把学校党政的关怀、工会组织的温暖及时送到广大教职工的心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校工会依据《江苏师范大学教职工慰问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决定继续开展双节“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1月至2022年2月

二、慰问工作安排

(一)困难教职工慰问

1.慰问对象:

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200元以下;或患有重大疾病或慢性疾病花费较大造成生活困难;或家庭遇有突发事件或重大变故造成较大损失。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列为申请帮扶对象:

(1)拥有2套(含)以上住宅的;

(2)拥有商业店铺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

(3)家庭成员有学校安排的经营摊点、店铺的教职工;

(4)将住房、杂物房出租或改变用途的教职工;

(5)参与证券交易、购买理财产品;

(6)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

(7)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

(二)寒假、春节期间坚守工作岗位教职工的慰问

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校工会按文件规定,负责寒假、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的教职工慰问。各基层工会在寒假期间连续加班及春节期间在岗情况报校工会办公室,以便工会统一安排。

三、工作程序:

基层工会全面深入开展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把“送温暖”工作与工会各项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主动、求实、不遗漏。

一)基层工会为单位对本单位困难教职工进行摸底调查。

二)依据调查摸底情况,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按照困难职工有关条件,对申报的困难职工进行筛选确认,符合条件的填写《江苏师范大学特殊困难教职工情况登记表》(附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纸质材料(诊断病历、结算单等复印件),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20211231日之前将纸质版报校工会办公室,逾期视为无困难对象。经学校审核后,慰问对象名单将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发放补助金。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做好调查工作。各部门工会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详细调查本单位有无特困教职工,对特困教职工进行走访调查,准确了解特困教职工家庭的具体生活情况,严格掌握标准,做到不漏报、不虚报,使真正特困教职工得到帮助。

(二)加强领导,完善工作程序。基层工会要在所在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以高度的责任感精心筹划,规范实施,加强宣传,确保送温暖慰问活动的顺利开展。各部门工会主席要亲自抓,严格执行困难职工个人申请、部门工会调查摸底、委员会议讨论决定的工作程序,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单位送温暖工作,让广大教职工深切感受到学校党政和工会组织关爱和温暖。

 附件:江苏师范大学特殊困难教职工情况登记表.docx


 

 

江苏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1年12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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