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师大工〔2018〕15号 关于开展2019年元旦春节前送温暖慰问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8-12-18浏览:10设置

各基层工会:

    2019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总工会“学好做实习近平总书记10.29重要讲话及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往职工中走,往心里做,往实处落”行动要求,按照省教育科技工会统一部署,校工会将于2019年元旦、春节前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

二、慰问工作安排

(一)困难教职工慰问

1.慰问对象:

家庭人均月收入在 1200 元以下;或患有重大疾病或慢性疾病花费较大造成生活困难;或家庭遇有突发意外事件造成较大损失。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列为申请对象

家庭成员有学校安排的经营摊点、店铺的教职工。

将住房、杂物房出租或改变用途的教职工。

参与证券交易、购买理财产品或购买两套及以上商品房的教职工。

3.工作程序:

基层工会进行摸底,于2018年12月29日将《江苏师范大学特殊困难教职工情况登记表(表格附后)报校工会办公室。

工会委员会会议研究确定慰问困难教职工名单,校工会与基层工会在2019年1月将慰问金送到困难教职工手中。

4.工作要求:

各基层工会要充分认识困难职工慰问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进行摸底,确保对困难教职工的精准帮扶。基层工会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形式多样的慰问困难教职工工作,做好宣传,营造共同关心教职工、共同帮扶困难职工的良好氛围。

(二)慰问寒假、春节期间坚守工作岗位的教职工

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校工会负责组织慰问品,在寒假、春节前慰问坚守岗位的教职工。各基层工会在寒假期间连续加班及春节期间在岗情况报校工会办公室,以便工会统一安排。

送温暖慰问活动是工会组织深入群众、了解群众,关心群众的重要举措,也是让广大教职工切身感受学校党政关怀和温暖、凝心聚力的工作,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以高度的责任感精心筹划,规范实施,加强宣传,确保送温暖慰问活动的顺利开展。


江苏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8年12月18日

江苏师范大学特殊困难教职工情况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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