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师大工〔2021〕7号 校“职工之家”示范点创建活动评审结果的通报

时间:2021-04-08浏览:10设置

根据《关于开展“职工之家”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苏师大工〔2020〕18号)的相关安排,校工会对有关单位申报材料进行了全面审核,同时,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单位进行了现场考察,现场考察主要从“职工之家”的面积及设施设备、作用发挥、文化氛围营造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最终确定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国际学院、后勤集团、美术学院、产业工会、传媒与影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九家工会为“职工之家”示范点建设单位;其中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国际学院等三个工会为重点资助建设单位,后勤集团、美术学院、产业工会、传媒与影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六个工会为一般资助建设单位。

校工会将给予职工之家”示范点重点资助建设单位每年8000元(三年建设期)的建设经费支持;给予一般资助建设单位每年5000元(三年建设期)的建设经费支持。支持经费主要用于加强职工之家在场馆、设施等方面建设教职工文体活动开展,不得挪作他用希望相关获评单位工会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以更加高效、精准、务实的服务作风,持续加强“职工之家”建设,进一步提升工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动和谐校园建设、提升教职工身心健康水平,推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校工会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我校现有“职工之家”阵地,通过强化职工之家软硬件建设基础,全面推进职工之家的实体化和规范化建设,努力将职工之家打造成为释压减负、愉悦身心的和谐家园提高基层工会服务能力,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江苏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1年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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