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师大工〔2020〕22 号 关于开展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0-12-23浏览:395设置

各基层工会:

 为落实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关于向特困职工送温暖和开展慰问活动精神,凝聚教职工干事创业热情,推进和谐校园和幸福工程建设,培养教职工爱校情感,经校工会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送温暖活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向困难群众和特殊人群送温暖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学校二届一次“双代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和理念、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的重要举措,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的具体要求。各基层工会要切实把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了解困难教职工情况,关心困难教职工,切实帮助困难教职工,确保全体会员特别是困难教职工度过祥和平安的节日和假期。

    二、认真摸底,扎实做好困难会员调查统计工作

   (一)明确送温暖对象。本次送温暖对象主要是:家庭人均月收入在 1200 元以下;会员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指会员父母、配偶、未独立生活的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遭遇意外伤亡导致家庭陷入困境职工家庭;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教职工。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列为申请帮扶对象:

    1.拥有2套(含)以上住宅的;

    2.拥有商业店铺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

    3.家庭成员有学校安排的经营摊点、店铺的教职工;

    4.将住房、杂物房出租或改变用途的教职工;

    5.参与证券交易、购买理财产品;

    6.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

    7.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

(二)认真开展摸底调查。各基层工会要在所属党组织的领导下,对本单位困难教职工进行摸底调查,20211月5日之前将《江苏师范大学特殊困难教职工情况登记表》(表格附后)报校工会办公室。

三、慰问寒假、春节期间坚守工作岗位的教职工

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校工会负责组织慰问在寒假、春节前慰问坚守岗位的教职工。各基层工会在寒假期间连续加班及春节期间在岗情况报校工会办公室,以便工会统一安排。

四、活动时间

20211月至20212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做好调查工作。各基层工会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详细调查本单位有无特困教职工,对特困教职工进行走访调查,准确了解特困教职工家庭的具体生活情况,严格掌握标准,做到不漏报、不虚报,使真正特困教职工得到帮助。

(二)加强领导,完善工作程序。基层工会要在所在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以高度的责任感精心筹划,规范实施,加强宣传,确保送温暖慰问活动的顺利开展。各基层工会主席要亲自抓,严格执行困难职工个人申请、基层工会调查摸底、委员会议讨论决定的工作程序,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单位送温暖工作,让广大教职工深切感受到学校党政和工会组织关爱和温暖。

附件:江苏师范大学特殊困难教职工情况登记表.docx

 

江苏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012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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