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师大工〔2017〕30号 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7-12-25浏览:199设置

校属各单位:

为切实履行工会关注民生、服务教职工的职责,帮助教职工排忧解难,为全校教职工特别是困难教职工营造一个温暖和谐、快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校工会拟在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对困难教职工“送温暖” 慰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困难教职工的申请条件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教职工或家属可提出申请

1.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00元,经政府救济后仍生活困难的教职工。

2.因教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遭遇重大疾病、残疾、突发事件以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教职工。

3.在读的教职工遗孤。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列为申请对象

1.家庭成员有学校安排的经营摊点、店铺的教职工。

2.将住房、杂物房出租或改变用途的教职工。

3.参与证券交易、购买理财产品或购买两套及以上商品房的教职工。

二、申请办法

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江苏师范大学在职教职工生活困难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详细写明家庭生活困难原因,患大病、重病需附上医院诊断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申请表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在登记表“所在单位意见”栏写明情况属实与否并经领导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交校工会,由校工会组织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审核后确定慰问人员。

三、交表时间

201815(星期五)下午下班前,请将申请表以单位统一交送至校工会办公室(静远楼1919室,联系人:王曙兵;电话:6372);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工会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调查摸排本单位有无困难教职工,对困难教职工进行走访调查,准确了解困难教职工家庭的具体生活情况,严格掌握标准,做到不漏报,不虚报,使真正困难的教职工得到帮助。

附件:江苏师范大学特殊困难教职工情况登记表.doc

江苏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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