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师范大学第三届教职工游泳比赛规程

时间:2009-09-17浏览:513设置

 

徐州师范大学第三届教工游泳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徐州师范大学工会
  二、承办单位:体育学院、徐州师范大学游泳协会
  三、组委会、组织领导
  主任:潘沈元
  副主任:胡光
  成员:刘福义 李梅 李训锦 杜勇 许远远
  四、仲裁委员会
  主任:魏伯海 
  成员:武颖辉 朱悦龙 郝其宏 李敏
  五、总裁判长:李训锦
  副总裁判长:崔怀猛   王海滨
  裁判员:体育学院学生
  六、时间:2009年9月26日(星期六)上午9:30
  七、地点:徐州师范大学游泳馆
  八、参加单位:以基层工会为单位报名参加。
  九、报名办法:
  1.报名表务必于2009年9月22日(星期二)上午10:00前发至工会电子邮箱(gonghui@xznu.edu.cn)或交工会办公室。
  2.各单位报领队1人,教练1-2人,每个单项男、女按照年龄分A、B、C三个组进行比赛
  3.A组:35岁以下;B组:35——45岁;C组:45岁以上。
  4.运动员不能跨组报名参赛。
  十、运动员资格:
  1.徐州师范大学工会会员。
  2.思想进步,经体检证明身体健康,(如有特殊身体状况,必须提前通知竞赛组)。
  十一、竞赛项目:各组均设50米、1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200米蛙泳; 100米混合泳(必须用两种泳姿各完成50米);4×50米自由泳接力(至少有一名女运动员);4×50蛙泳接力(两男、两女,第一、三棒必须是男子)。
注意:参加接力的单位,可以外请一名队员(我校教职工、工会会员)参加比赛。
  十二、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2.按成绩录取名次,不进行复、决赛,秒表计至1/100秒。
  3.每名运动员限报2个项目,另可兼报接力。
  十三、奖励办法:
  1.每个项目录取前八名,不足8人(含8人)减一录取。
2.体育学院老师的成绩与其他参赛教职工成绩并列。
3.所有参赛教工均有奖品。
  十四、未尽事宜,解释权在游泳协会。
附:报名表
                                         徐州师范大学工会
                                      二○○九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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