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师大工〔2016〕22号 关于在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6-12-29浏览:10设置

各基层工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关心学校困难教职工生活,体现学校关怀和工会组织温暖,进一步推进和谐校园建设,根据校党委和上级工会要求,在 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在全校开展向困难教职工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温暖活动的意义。送温暖活动是学校党政和工会组织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一项重要惠民工程,各部门工会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认真组织落实“两节”期间送温暖工作,确保困难职工家庭与全校教职工一起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二、送温暖对象。2017年“两节”送温暖的重点对象是:在职教职工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当年病故或遭遇意外事故伤亡致使家庭生活困难的教职工家庭;因其它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在职职工。

    三、精心组织,做好摸排调查工作。各部门工会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调查摸排本单位有无困难教职工,对困难教职工进行走访调查,准确了解困难教职工家庭的具体生活情况,严格掌握标准,做到不漏报,不虚报,使真正困难的教职工得到帮助。

    四、加强领导,确保送温暖活动顺利进行。各基层工会主席要亲自抓,基层党组织要积极配合,扎实有效地开展好送温暖活动,让广大教职工能够深切感受到学校党政和工会组织的关爱,为学校建设发展多作贡献。

    五、材料报送要求。各基层工会要认真把关,在深入摸底调研的基础上,了解掌握本单位危重病号、以及其他特殊困难的在岗教职工情况,校工会将根据上述有关要求,研究确定本次“送温暖”活动的慰问对象,并在寒假前发放一定数额的慰问款。确定的慰问对象要填写《江苏师范大学特殊困难教职工情况登记表》,详细写明家庭生活困难原因,患大病、重病需附上医院诊断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后,请于201716日前报校工会办公室(静远楼1919室)。

特此通知。

江苏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0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江苏师范大学特殊困难教职工情况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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