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师大工〔2019〕17号 关于转发《江苏省高等学校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9-10-08浏览:26设置

校属各单位、各基层工会:

根据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和《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江苏高校实际,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科技工会委员会联合制定了《江苏省高等学校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试行),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按文件要求遵照执行。

  

附:《江苏省高等学校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试行)

  

江苏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9108

  


江苏省高等学校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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