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各文体协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校美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美育工作,培养广大教职工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整合教职工美育资源,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艺术氛围,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决定成立江苏师范大学教职工美育中心(以下简称教职工美育中心)。
一、工作职责
教职工美育中心贯彻国家关于美育的政策、法规,积极宣传加强教职工美育教育在人才培养、学校建设以及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协调和指导教职工美育教育工作开展,落实完成学校艺术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各项任务;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面向全体教职工开展各种形式的美育教育,统筹全校教职工文体、艺术等美育活动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协会的管理,开展教职工美育训练、讲座报告及对外交流等活动,组织教职工参与校园内外各种艺术、文体比赛、汇演、展览等活动,协助组织学校重大庆典的文体活动等任务。
二、人员组成
教职工美育中心设主任1人,副主任3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人。中心成员由各相关部门、协会和学院负责美育工作的同志组成(具体名单另行公布)。
三、工作机制
教职工美育中心由校工会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全体成员会议原则上每年度召开1次,制定年度活动方案;因工作需要可临时召集全体成员会议或部分成员参加的会议。教职工美育中心的工作由主任统筹,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协助处理日常工作。
各基层工会和文体协会要积极支持教职工美育中心的工作开展,为相关人员参加教职工美育中心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特此通知。
江苏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1年11月30日